领导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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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9427388856799232
处理完毕
2026-03-05
2018895564531437568
处理完毕
2026-02-04
2009427335627018240
处理完毕
2026-01-09
1988086339580596224
处理完毕
2025-11-11
1967784800748179456
处理完毕
2025-09-16
1964553210345689088
处理完毕
202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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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进行中
已结束

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污染问题,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巩固改善声环境质量。根据菏泽市“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我局组织对《曹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曹政办发〔2018〕3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区划方案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提出建议和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cxhbjwkxfb@hz.shandong.cn

二、书面修改建议和意见请送至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曹县分局(曹县珠江路235号)

三、联系电话:0530-3211708

四、通过本页面“征求意见”选项,填写征集意见表进行线上反馈意见建议。

为与《曹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曹政办发〔2018〕32号)有效衔接,对我县城市建设、声环境管理、信访处理、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等工作提供可行依据,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


附件:《曹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6)征求意见稿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曹县分局

2026年3月31日

2026-01-13
进行中
已结束

为落实水利部及省、市河长办关于河长制湖长制的工作部署,强化曹县河湖岸线空间管控,实现岸线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有机统一,按照水利部《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规程》要求,县水务局组织编制完成《曹县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报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6年2月13日前,选择以下方式的一种,围绕《曹县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报告》提出修改意见(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分析,请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曹县珠江东路中段路北(曹县水务局),邮编:2744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hzz3211692@163.com

3、联系电话:0530-3211692

4、通过本页面“征集意见”选项,填写征集意见表进行线上反馈意见建议

 

曹县水务局

2026年1月12日

2025-12-20
进行中
已结束

切实解决城区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老化、管理主体多元引发的饮用水安全隐患、水费纠纷频发等突出问题,系统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结合《菏泽市城区居民住宅小区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实施方案》(政办202527)《山东省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规定》《菏泽市城市供水条例》及我县实际,县住建局牵头起草了《曹县城区居民住宅小区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51229日前,选择以下方式的一种,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曹县城投集团515室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cx3211956@163.com

3.联系电话:0530-3211956

4.通过本页面“征求意见”选项,填写征集意见表进行线上反馈意见建议。

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9日

2025-12-12
进行中
已结束

曹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征求《山东曹县木材加工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林业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院牵头编制了《山东曹县木材加工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6113日前,选择以下方式的一种,围绕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分析,请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曹县城投集团625房间,邮编:2744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cxlyj@163.com

3、联系电话:0530-3315679

4、通过本页面“征集意见”选项,填写征集意见表进行线上反馈意见建议。


曹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1212

2025-11-26
进行中
已结束

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关于延期执行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鲁发改价格〔2018〕1428号)《关于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方案》(鲁发改价格〔2021〕105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菏泽市周边县区污水处理费标准及城市公共供水价格水平,县发展和改革局统筹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拟延期执行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现对《关于延期执行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的意见和建议。

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如实写明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于20251210日前将反馈意见发至曹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办公邮箱。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曹县城投集团725室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xfgjjg@126.com

3、联系电话:0530-3538900

4、通过本页面“征求意见”选项,填写征集意见表进行线上反馈意见建议。


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1126

访谈时间:
2026-03-26
访谈嘉宾:
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 李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