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1004483011M/2022-04314 | 分 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03 月 25 日 |
标 题: | 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曹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曹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2 年 03 月 25 日 |
文 号: | 曹政办发〔2022〕2号 | ||
内容概述: | 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曹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曹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1721004483011M/2022-04314
- 分 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 年 03 月 25 日
- 标 题: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曹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曹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 年 03 月 25 日
- 文 号:曹政办发〔2022〕2号
- 内容概述: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曹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曹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办公厅、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委,以及省、市政府先后制定印发了加强农村公路“路长制”及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
为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高质量推进全县农村公路建设,更好发挥农村公路在支撑共同富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先导性、引领性作用,加强农村公路:路长制及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势在必行,有利于解决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存在的短板问题和全省示范县顺利创建为“突破菏泽”提供坚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制定实施意见的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
2.《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
5.《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
3.《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20〕16号)
4.《菏泽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菏政办发〔2020〕19号)
三、主要内容和执行标准
起草原则是严格执行省市政策,结合曹县实际,保持了政策支持方向和支持力度相一致。《实施方案》分为17条措施:
(一)强化政治担当。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认识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任务分解、责任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加强农村公路“路长制”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上下、横向沟通联系,形成相关部门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四)抓好示范引领。以路域环境整治为重点,精心打造示范路线,通过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不断强化,逐步实现农村公路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打造畅通安全、美丽舒适、生态文明的交通环境。
(五)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相关法律和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公路管护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爱路护路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路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督查考核。工作执行情况列入县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目标体系。综合采取定期考核、日常抽查、督办约谈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考核结果定期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