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救助准备工作有哪些

县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住 建、综合执法等部门(单位)应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通报自 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并根据需要及时提供相关地理信息数 据,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结合可能受影响区域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 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会商研判,当灾情可能威胁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可 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救助准备措施: 6 (1)发出预警预报。向可能受到影响的镇(街道)发 出预警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应急准备工作要求,并通报县减 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 势,对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应对措 施。 (3)做好应急准备。通知县发展和改革局,安排有关 救灾物资储备库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紧急情况下可提前 调拨,做好救灾(救助)物资调运准备。 (4)派出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各项 救灾准备工作。 (5)发布预警信息。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相关 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