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21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市、县级政府要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事项,将直接面向群众、乡镇(街道)能够承接的服务事项依法下放。”2022年2月以来,国务院、省政先后发文部署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明确要求推动将部分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2022年6月,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对我市向重点镇赋权试点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撰写了《关于向全市重点镇赋权试点工作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指示推动向全市乡镇赋权。2022年11月,菏泽市人民政府印发《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向乡镇(街道)赋权推进政务服务“县乡通办”改革的通知》,要求县区开展推进全面向乡镇 (街道)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