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10044831181/2022-00013 | 分 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曹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08 月 24 日 |
标 题: | 关于延期执行曹县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标准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2 年 08 月 24 日 |
文 号: | 曹发改〔2022〕100号 | ||
内容概述: | 关于延期执行曹县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标准的通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17210044831181/2022-00013
- 分 类: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曹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2 年 08 月 24 日
- 标 题:关于延期执行曹县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标准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 年 08 月 24 日
- 文 号:曹发改〔2022〕100号
- 内容概述:关于延期执行曹县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标准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曹发改〔2022〕100号
曹县交通运输局:
鉴于《关于明确曹县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标准的通知》(曹发改〔2020〕61号)执行期满,为确保价格政策执行的连续性,结合我县实际并报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延期执行曹县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步运价:白天起步运价5元(含2公里);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5:00起步运价6元(含2公里)。
二、起步里程后的运行区间和区间运价:超出2公里后,2—7公里(含7公里)每公里1.5元;超出7公里的,每公里2.25元。
三、等候费:因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由于道路等客观条件致使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免费等候时间为5分钟;超过5分钟后,每等候5分钟加收运价1.5元,不足5分钟的,按5分钟收费。
四、续程结算单位:超出2公里后的里程按100米为结算单位。
五、乘客上车打表,并严格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
六、出租车计价器计费尾数取舍:合计计费尾数保留到角,按照“三七作五,二舍八入”原则取舍。
七、上述事项不含网络预约出租车。
八、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 2024 年 7 月 31日。
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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