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1MB28709588/2022-00013 | 分 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曹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10 月 28 日 |
标 题: | 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曹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2 年 10 月 28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曹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1721MB28709588/2022-00013
- 分 类: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曹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2 年 10 月 28 日
- 标 题: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曹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 年 10 月 28 日
- 内容概述: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曹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曹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曹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巡察建议书》(曹巡建字〔2022〕9号)文件要求,曹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曹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曹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8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书记赵福龙同志对《关于在土地流转中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专题报告》的批示精神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巡察建议书》(曹巡建字〔2022〕9号)文件要求,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部分镇街、村居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曹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迅速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整改相结合,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解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存在的流转政策落实不到位、流转程序履行不到位、流转风险防范不到位、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强化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管,积极化解流转纠纷,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农业农村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和创新发展。
(一)流转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强迫或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流转期限超过承包期剩余期限、截留或扣缴土地流转收益等不符合土地流转政策的行为。
(二)流转程序履行不到位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1.流转合同不规范、合同条款有遗漏,或者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表述;2.委托发包方、中介组织或他人代为流转,未签订书面委托书;3.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作为承租方签订流转合同或合作协议;4.受让方二次流转,未取得发包方同意,并报发包方备案等。
(三)流转风险防范不到位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1.大规模流转(300亩以上)未通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规范交易;2.大规模流转(300亩以上)流转用途、风险保障及违约责任不明确;3.对群众土地流转信访事项推诿扯皮、久拖未决;4.流转纠纷调解处理机制不健全等。
(四)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监管不到位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1.镇街、村居对土地流转监管工作重视,存在重流转轻监管现象;2.未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审查审核及风险防范制度或制度不规范等。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10月31日前)
调查研究,制定印发《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中存在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各镇街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迅速将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到所有村居。
(二)问题排查阶段(2022年11月1日-11月10日)
各镇街、村居围绕整改目标和整改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多的村,要进行重点核查。清查出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将问题清查情况报告、整治工作方案、整改工作台账(见附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镇街公章后,于 11月11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科。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1月11日-12月30日)
各镇街、村居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整治。整治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村级法律顾问作用,确保整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当地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边整治边清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要及时纳入整治工作台账,一并抓好整治。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 1月1日-1月26日)
各镇街要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管,化解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构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管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前清后乱”。要求各镇街于2023年1月23日前,将本镇街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镇街公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科。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做法、发现问题类别及数量、采取的整改措施、取得的整改效果、整治工作亮点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建议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局局长王先章同志任组长,农业农村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建民任副组长,农业农村局经管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措施,组织指导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科。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加强协调调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促指导。在专项整治开展期间,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督导组,深入乡村了解情况,加强跟踪检查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整治工作质量;对整治工作推进缓慢、流于形式的,将报请有关部门严肃批评问责并全县通报。同时开展专项察访,对问题清查和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交办,推动整改落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要以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加强镇街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建设,配足配强办公人员、场所和设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指导监督村居规范开展好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县农业农村局将根据专项整治完成情况,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定期发布制度、出台对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等,明确相关要求,确保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开展、无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