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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1721004483011M/2022-04733 分  类: 音频解读
发布机构: 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 年 05 月 20 日
标  题: 音频解读: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发布日期: 2022 年 05 月 20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音频解读: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 通 知 效力状态: 有效
  • 索 引 号:11371721004483011M/2022-04733
  • 分  类:音频解读
  • 发布机构: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 年 05 月 20 日
  • 标  题:音频解读: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 通 知
  • 发布日期:2022 年 05 月 20 日
  • 内容概述:音频解读: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 通 知
  •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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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

音频解读:《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字稿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22〕41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公共资源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菏政办发〔2021〕3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起草了《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22〕41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公共资源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菏政办发〔2021〕3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发展。

二、必要性

加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工作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可行性

我县参照《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菏泽市公共资源配置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制定过程

根据职责分工安排,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起草《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初稿形成后,征求了发改局、财政局等单位意见,并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在吸纳多方面反馈意见内容后正式制定了《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

五、拟解决的问题和采取对应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资源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和秩序,《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明确公共资源交易规定,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做好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工作,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创新。切实履行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夯实各方交易主体责任,做到交易全过程公开透明。各有关监督部门加强监管,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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